天津康建药业有限公司

主营产品抗肿瘤产品,力比泰,易瑞沙,泰索帝

热门信息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» 供应产品 » 派罗欣
派罗欣
点击图片查看原图
产品: 浏览次数:174派罗欣 
单价: 面议
最小起订量:
供货总量:
发货期限: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
有效期至: 长期有效
最后更新: 2010-08-17 22:52
 
询价
详细信息


直销进口原装[派罗欣 聚乙二醇干扰素a2a]仅/500元/支022-60506139

别名:派罗欣 聚乙二醇干扰素a2a
适应症:慢性丙型肝炎 慢性乙型肝炎
用于治疗以下慢性丙型肝炎患者 无肝硬化病人和肝硬化代偿期病人。 
用法用量:常规推荐剂量为180 ug,每周1次皮下注射使用,共48周。
剂量调整总则:
对于中度和重度不良反应(包括临床表现和/或实验室指标异常)的患者应给予调整剂量,初始剂量一般减至135 ug,但有些病例需要将剂量减至90 ug或45 ug。随着不良反应的减轻,可以考虑逐渐增加或恢复到常规使用剂量。
血液学指标 当中性粒细胞计数(ANC)小于750个/mm3时,应考虑减量 ;当中性粒细胞计数(ANC)小于500个/mm3应考虑暂时停药,直到ANC恢复到大于1000个/mm3时,可再恢复治疗。重新治疗开始应使用90 ug,并应监测中性粒细胞计数。
当血小板计数小于50000个/mm3时,应将剂量减低至90 ug;当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个/mm3时,应考虑停药。
肝脏功能: 慢性丙型肝炎患者,肝功能经常出现波动。与其它α干扰素相同,使用本品治疗后,也会发生ALT升高,包括有病毒应答的患者。当出现ALT的持续升高时,应考虑将剂量减至90 ug。减量后,如ALT仍然持续升高,或发生胆红素升高或肝功能失代偿时,应考虑停药
特殊人群 :肾功能异常 肾功能异常患者无需调整剂量。尚未在血液透析患者中进行过有关的研究。
肝功能异常: 根据药代动力学、临床耐受性和安全性资料,Child分类为A级的肝硬化病人无需调整剂量。
禁忌症: 禁用于已知对α-干扰素,大肠杆菌产物、聚乙烯二醇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禁用于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。
规格:  0.5ml:180μg注射液(小水针)  ¥500元/支  
联系人:黄嘉豪    联系电话:022-60506139
 

询价单 
在线客服

公司咨询电话

022-60506139
(9:30-17:30)

扫一扫进入公司官网移动站

扫一扫有惊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