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保证涂装质量,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和产品对应的涂装规范。
1、基体处理:
涂装作业前,应去除基体表面的油污、残锈、氧化皮等。所有待涂钢材表面必须达到Sa2.5级要求。局部修补涂层时,钢材表面必须打磨到St3级。表面粗糙度要求控制在25~40μm范围内。
2、混合
配比:A(主漆):B(固化剂)=5∶1(重量比),混合时,应在不断搅拌A液体组分的情况下,缓缓倒入固化剂B,并搅拌约2~5分钟至混合均匀,即可涂。 C(稀释剂)自由调节粘度,搅拌均匀,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稀释剂的量。推荐使用机械搅拌。
混合后的涂料密闭有效期1~2小时,请根据施工进度安排使用。
3、环境条件
喷涂作业应在基体处理后尽快进行,一般不应超过4小时。基体表面温度和环境温度一般不低于10℃,表面温度至少应高于露点3℃以上,空气相对湿度不超过85%。
4、涂装
本涂料可以使用刷涂、无气喷涂和空气辅助喷涂方法施工。第一遍涂层要薄涂,起过渡作用,目的使涂层与基体附着力更好。第二遍在第一遍表干后约2-3小时后涂装,可根据实际气温湿度略微延长和缩短时间。
可根据施工条件自行选择干燥方式:
A 25度,微风自然干燥4-8小时,实干24小时
B 60度烘干0.5-1小时,硬度要求高、耐强腐蚀建议采用B干燥
5、A、B、C在使用后,未使用的部分应立即将其盖紧,避免里面的物质挥发或凝结,使其变稠,缩短有效期。

